問:我有54個分表,還有10盞燈沒接入分表,60瓦的,每天每個使用7小時,總表平均每天與分表相差30-40度,正常嗎?
答:電表本身是要耗電的,但是總表的耗電并沒有計入總電表的累積電量中,但分表的耗電卻要記入總電表。分表的算術累加量與總表會出現差異,是正常的。
產生原因:①分表的誤差②總表的誤差③線路上的損耗④公共用電(路燈、樓道門控制器...)⑤非正常用電.... 你那里共有54只分表、還有10盞燈沒接入分表,60瓦的,每天每個使用7小時。 做一個假設:若分表的誤差為-1%,(這樣的誤差是在合格范圍內)54只分表平均實際用電100度,但實際計數只有99度,54只表抄表算術累加只有5346度,若加上還有10盞燈沒接入分表,60瓦的,每天每個使用7小時,每月共耗電126度,而總表計數為5400+126=5526度,5526-5346=180度,會出現189度的差值。平均每天6.3度的差值。 又假設,54只分表誤差為0,5400+126=5526度,5526-5400=126度, 誤差126度,平均每天4.2度的差值。
所以總表平均每天與分表相差10度左右(包括線路及分表的損耗、計數誤差等),才是正常的!【總表平均每天與分表相差30-40度】,估計有非正常用電存在。